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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5% 男女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发布于 2015-12-26 9:47:43   阅读次数:


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参保人需注意的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要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男女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起实施,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有部分男职工以及已生育的女职工认为,他们不需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否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按照规定,无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无论已生育的职工还是未生育的职工,都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以此体现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特性;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未就业且未享受其他医疗制度生育待遇的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此次,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自今年101日起执行。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031.03万人,环比增加5.13万人,增长0.5%,同比增加415.05万人,增长67.4%。其中,参加生育保险职工982.13万人,参加原生育医疗保险48.90万人。


本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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